河北师范大学步道乐跑实施细则

河北师范大学步道乐跑实施细则

步道乐跑是一款主打校园运动健康的跑步锻炼APP并列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教育App备案名单,2019年正式落户我校,其目的是调动学生跑步锻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,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。

步道乐跑成绩占每学期体育课总成绩的30%,学生须认真学习《步道乐跑app学生端使用手册》。

第一章 步道乐跑规则

第一条 乐跑时间:自开学起第一周周一至第十八周周四。每天6:00至22:00,单日有效成绩次数为1次。

第二条 乐跑里程配速及打卡点:男生每次完成≧2公里,女生每次完成≧1.5公里;男生每公里配速3分-6分30秒,女生每公里配速3-8分;必须经过三个GPS打卡点;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,记录本次跑步成绩。跑步区域分为1、2两个跑区,图示中红色标记为打卡点;跑步在各自跑区内进行,实施定向打卡,即打开步道乐跑APP开始跑步后,手机随机分配显示下一个打卡点,按手机显示的打卡点路线依次跑步即可。

第三条 乐跑成绩:本学期在规定时间内跑步不满40次计不合格(0分),满40次计合格(60分),每再增加一次加2分,满60次计满分(100分);乐跑成绩占体育课总成绩的30%(乐跑对应体育课总成绩的分值为0分或18至30分)。

第四条 乐跑注意事项:

(一)请同学们及时把软件更新为最新版本,在乐跑APP中学习或请教任课老师学习正确和规范的跑步姿势。

(二)手机连接数据网络、开启定位、关闭无线,跑步过程中应保持手机在乐跑界面常亮;跑步过程中关闭其他应用程序(接打电话,发微信,打游戏,看视频,拍照,听音乐,摇手机等行为均会导致陀螺仪算法不准,进而大幅增加跑步行为不规范的概率,导致被系统判定成绩无效)。

(三)跑步过程中尽量要有合理的配速,尽可能一次性匀速慢速跑下来(尽量不要点击暂停,避免大量走路后突然加速跑);打卡点之间需要在跑道上进行(如两个打卡点间有花丛或建筑,不从花丛和建筑中直接穿梭)。

(四)合理分配并做好乐跑时间规划,跑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。

第五条 乐跑违规处罚:针对每条跑步记录,系统会在24小时内及期末进行两次监测分析,当跑步记录出现异常(例如代步工具,网刷作弊)等情况时,跑步记录也会被判定无效,同时乐跑账号会被加入黑名单,期限为7天,7天后自动解封,黑名单期间内跑步成绩无法上传;对骑车/代跑/网刷等作弊行为,将依据河北师范大学《关于加强“步道乐跑”违规行为管理的通知》文件,对“步道乐跑”活动中发现的违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。具体处理措施为:

(一)对骑车代跑网刷等作弊者,一经发现取消该生本学期“步道乐跑”成绩并通报所在学院。

(二)对违规的学生,所在学院要按照品行记录规定实施扣分,并取消该生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,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关条款给予纪律处分。

第二章 成绩无效申诉规则

第一条 拨打步道乐跑官方客服电话,工作日内(上午09:00-12:30,下午13:30-21:00)拨打027-58900361或027-58900362;或打开步道乐跑→点击“我的”→点击“帮助与反馈”→点击“在线反馈”填写相关申诉内容提交;或在步道乐跑微信公众号回复“申诉”填写相关申诉内容提交,显示提交成功。在申诉界面查询申诉进度。

第二条 APP申诉无结果或失败,可在本学期第十八周(周一至周四)到西运动场看台212室申诉。(人脸识别,调取本人自开学后全部的乐跑记录,逐一核查)。

(一)如无违规行为,记录并在期末恢复申诉的乐跑次数。

(二)如有违规行为,将严格按第一章(第五条)的规定进行违规处罚。

第三章 免跑健身走规则

由于身体残疾或突发疾病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步道乐跑的学生,可申请以健身走的形式完成此项运动(男生每次健身走≧2公里,女生每次健身走≧1.5公里)。

第一条 申请时间:每学期开学后的三周内申请,突发疾病的学生须在三级甲等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之日三周内申请(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上须标注:病情诊断结果、治疗建议、诊断证明公章与开具时间)。

第二条 申请流程(裕华校区、红旗校区的学生均可线上办理):点此按要求线上提交电子材料,提交信息后等待学校鉴定委员会审核(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办逐一以电话80787766或钉钉群将鉴定结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)。

第三条 收到审核通过的学生,请本人携带《河北师范大学“步道乐跑”免跑健身走申请表》原件一式一份(由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、残疾证(原件和复印件一份)或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一份)交至钉钉群通知的指定地点(核对无误后,留存复印件存档并现场返还原件,当天由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办上传至步道乐跑平台),纸质材料收齐的第二天即可进行免跑健身走。

第四条 健身走成绩:不满40次计0分,走满40次计42分,每再增加一次加1.4分,满60次计70分;健身走成绩占体育课总成绩的30%(健身走对应体育课总成绩的分值为0分或12.6至21分)。

第五条 健身走注意事项:每次健身走当天不限时间且不要求配速,仅需按序通过打卡点走完走够规定距离(无需理会APP首页前端显示的有效次数,只看APP中我的→乐跑记录;若因速度过慢低于标准配速或行为不规范等情况系统自动中断退出,请在当天继续打开APP按序通过打卡点累计走完走够规定距离即可,期末统一累加走完走够的次数)。针对每条健身走记录,系统会在24小时内及期末进行两次监测分析,一经发现对骑车/代走/网刷等作弊行为,将依据河北师范大学《关于加强“步道乐跑”违规行为管理的通知》文件,对违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。

第六条 合理分配并做好健身走的时间规划,健身走过程一定要注意安全。

附件:1.河北师范大学“步道乐跑”免跑健身走申请表

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办

地址:西运动场看台212室

电话:031180787766